3.14亿元!巴中耕地补贴已下达!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3日 来源:巴中政府网

【巴中】

据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5月22日消息,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的公告》。公告如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是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实现藏粮于地、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措施。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兑现落实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标准、兑付时间

 

(一)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农民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土地承包户领取,有合同(协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承包方身份虽已转变为非农户,但实际拥有土地承包权的,部分家庭成员发生变动的按有关规定继续享受补贴;整体消亡户承包的耕地不再享受补贴。

 

(二)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各地要逐步将补贴发放与土地确权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耕地),国有农(林、茶)场、科研院所、农村集体等单位未发包耕地(含自留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三)补贴金额。补贴资金31433.27万元已由省、市财政下达到各区县(其中:巴州区5175.56万元、恩阳区5310.9万元、南江县6471.12万元、通江县7221.37万元、平昌县7254.32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四)兑付时间。经严格核实补贴面积后,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须在6月底前经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上年补贴结转资金要与当年资金一并安排使用。

 

二、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付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经办人员专项抓,村、社干部具体抓,确保国家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兑现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短信、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群众充分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范围等主要内容。

 

(三)严格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村两级张榜和“村村通”广播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发放补贴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加强监管。各地要严格界定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要严格落实定期抽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截留、贪污、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巴中市财政局:0827-5251368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0827-526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