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享1万元创业补贴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来源:南充日报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我市将通过鼓励、支持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社会组织就业,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参加基层服务项目、购买基层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参与科研项目实施、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发展新兴业态自主就业、应征入伍、到基层创业兴业、参加就业见习等方式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其中,对于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招收比例的中小微企业,有一定的奖补、贴息贷款等优惠措施;对于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对其中符合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到农村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创办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给予企业奖补,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开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劳务输出的,按300元/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以及其他多项优惠奖补措施、政策。
  同时,我市将优化完善高校毕业生有关制度保障,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优化就业外部环境、提升基层人员待遇水平、健全基层人员支撑评审制度、优化创新创业政策环境、畅通基层人才流动机制等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正面引导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制度保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