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上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3日 来源:固原市上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

记者从固原市政府获悉,11月28日,国家民委网站发布2018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候选名单,全国共有8个地级市入选,固原市名列其中。

自2015年5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固原市把创建工作确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写进“十三五”规划和党代会报告,从顶层设计上推进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出台《固原市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方案》等十多个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考核评价、督促检查、典型引领、政策保障等五项工作机制,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多次组织互观互检、第三方测评、外出观摩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创建水平。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固原市泾源县、彭阳县、原州区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县(区),打造了单家集、将台堡等一批体现固原特色、彰显固原优势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宋家巷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社区新样板,和润移民新村处处涌动团结和谐新风,彭阳县职业中学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全市各条战线、各个行业涌现出了隆德县杨河乡、泾源县大湾乡、彭阳县古城镇等一大批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固原市人民医院医生万忆春、进元驾校校长聂广进、西吉县客运驾驶员胡庆忠、隆德县杨河乡党委书记冶文军、彭阳县海口村党支部书记海生贵等先进个人。在先进典型的引领下,固原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众化、人文化、实体化、社会化效果得到充分彰显。

固原市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固原将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为契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落细落小,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学习教育活动,做深教育引导、做好机制完善、做实载体创新,巩固创建成果。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各族干部群众心中,夯实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